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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授予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时间:2019年04月04日  作者:企业文化部 人气:

我公司被授予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日,从陕国资委宣传发〔2019〕35号文件《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获悉,我公司榜上有名!


2018年,我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风建设、精神面貌及环境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


此次被授予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对我公司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所取得成绩的肯定与认可,为公司后期成功申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乃至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